根據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工作需要,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委托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招聘勞務派遣制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13名,其工作為勞務派遣到揭陽市揭東區各鎮(街道)司法所工作。
崗位職責:
1、調解民間糾紛,及時報告重大矛盾糾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控調處工作,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2、開展矛盾糾紛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專項治理活動;
3、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
4、認真做好糾紛登記、調解統計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5、檢查、督促生效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
6、參與涉及群體性事件矛盾糾紛的調解;
7、完成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基本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4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2.戶籍在揭東區或常住揭東區一年以上人員;
3.思想品德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國家法律、政策知識,掌握相關行業知識、專業能力和工作技能,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5.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
6.具有相應實際工作經驗優先;
7.現任國家公職人員不列入聘任范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應聘者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各種榮譽證書等有關資料復印件(攜帶原件進行審核);
(2)常住揭東區一年以上人員提供居住所在地社區、村(居)會證明;
(3)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
(4)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3張。
以上資料原件經現場查驗后退還。
3.現場報名地址: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興社路華貿大廈六樓601房,聯系電話:0663-8298829。
(二)考試
1.筆試。資格審核合格者,可參加筆試;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行政能力和崗位相關法律法規。
2.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以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能力等。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另行通知應聘者,未進入筆試或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示
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比例進行合成)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相關名單均在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派遣到揭陽市揭東區各鎮(街道)司法所工作。對反映問題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
三、用工方式
被聘用人員與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揭陽市揭東區各鎮(街道)司法所工作,由揭陽市揭東區司法局負責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
四、薪酬待遇
專職人民調解員工資福利為2400元/人•月,在該額度內支付辦理養老保險、工傷及失業保險。
五、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筆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聘用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3-8298828
廣東金銘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